转发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规划区住宅工程建筑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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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管〔2019〕294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规划区住宅工程建筑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站,市规划区内各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市规划区内住宅工程建筑地面工程(指建筑楼、地面工程,下同)、抹灰工程(指一般抹灰工程,下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要求,强化质量管控

2019年10月1日起,市规划区内新开工建设的住宅工程、已开工住宅工程中尚未施工的建筑地面工程和抹灰工程,在执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等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和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的相关规定基础上,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一)明确设计标准

  设计文件应明确建筑地面工程和抹灰工程的具体做法、材料要求、构造详图等设计内容,其中:建筑地面工程应设计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细石混凝土铺设,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宜设计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防水细石混凝土铺设;外墙抹灰应设计采用具备防水、防潮功能强度等级不小于M15的防水砂浆,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25MPa;厨卫等部位内墙抹灰应设计采用具备防水、防潮功能强度等级不小于M15的防水砂浆,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20MPa(设计采用聚合物防水水泥抹灰砂浆时,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30MPa;);其余部位内墙抹灰当设计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石灰抹灰砂浆等水泥混合砂浆时,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顶棚不应设计采用抹灰工艺。

  (二)强化原材料质量控制

  建筑地面应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使用现场自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确保混凝土半成品质量,预拌混凝土出厂时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质保资料(自2019年10月1日起,构造柱、圈梁等二次结构亦应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使用现场自拌混凝土)。

  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检测能力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砂浆配合比试配,使用的水泥、砂等原材、外加剂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抽样复验。砂浆中掺入的砌筑砂浆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防水剂等砂浆外加剂,其品种和用量应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和试配确定。其中,建筑用砂复检应包含含泥量、颗粒级配、氯离子含量等指标,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氯离子含量复检结果不得高于0.005%)。

  (三)严格过程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地面工程和抹灰工程实施前,按照设计内容在工程实体上完成样板间(墙),抹灰工程样板墙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样板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

2.施工单位应根据合格样板的有关操作要求、质量标准,对作业人员书面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水泥、砂等原材、外加剂进场验收和复检,制作材料进场台账和使用台账,每批材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水泥、砂等原材、外加剂的见证取样和抽查,加强隐蔽工程等过程检查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应按照本通知所明确的设计标准牵头修改、变更、完善设计文件,如因此增加工程造价、影响工程工期,建设单位应予以保障。

  (四)相关功能性检测要求

1.建筑地面工程应制作混凝土试件进行试块抗压强度检验,同一配合比、同一验收批应留置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2.抹灰砂浆应制作砂浆试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少于3组。

3.施工完成达到规定龄期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检测能力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

  相同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外墙抹灰工程每5000㎡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不少于1组;不足5000㎡的按照5000㎡计算。

  相同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内墙抹灰工程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划分,每5000㎡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不少于1组;不足5000㎡的按照5000㎡计算。厨卫等部位应单独划分检验批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

4.使用预拌砂浆的,预拌砂浆半成品质量应符合《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的相关规定,原材、外加剂复验以及现场试块制作、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抽查、抽测工作,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推行“智慧工地”,适时试点工程质量保险,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对监督执法检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问题,我局依法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倒逼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尽职履责,形成保障工程质量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2019年9月30日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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